付英俊(武漢大學金融學博士、建設銀行湖北省分行高級經濟師)
今年以來,監管部門持續釋放強監管嚴監管信號,不斷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。相關數據顯示,2024年上半年,央行、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駐機構共對商業銀行(不包含個人)開出1152張罰單,涉及商業銀行主體約380家,罰款總金額達7.28億元。總體來看,上半年罰單數量和罰款總金額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了40.3%和36.1%。其中,超千萬元罰單僅有2張,去年同期則有14張,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強監管嚴監管下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有所減少。
從銀行罰單類型來分析,主要有以下三個特征:一是信貸業務和內控問題是銀行“踩雷”的重災區。在千余張罰單中,“信貸業務違規”共有542張,貸款類罰單數量占比約47%。貸款“三查”不盡職、違規發放貸款仍是主要的違規事由,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問題依然突出。“內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風險控制”共有374張,占比約33%。以農商行為例,上半年該類銀行的383張罰單中,有210張罰單事由涉及信貸業務違規,超總數的50%。二是農商行罰單數量及罰款總金額均最高。上半年,農商行383張罰單累計被罰超2億元。股份制銀行、城商行、國有大行分別累計被罰約1.85億元、1.56億元、1.52億元。三是國有大行罰單數量與農商行大體相當。上半年,國有大行罰單數累計381張,比農商行少2張。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機構和人員總體數量較多,在金融強監管趨勢下,罰單數量整體較高。
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,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,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,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,全面強化機構監管、行為監管、功能監管、穿透式監管、持續監管。這釋放出加強金融監管的信號,金融監管部門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,堅決做到監管“長牙帶刺”、有棱有角。為了適應新形勢下我國金融監管發展的需要,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與時俱進,不斷調整優化。2023年,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、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、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等,金融監管格局再次迎來重大調整,監管效率進一步提升,監管合力進一步增強。“一行一局一會”的金融監管新格局加快形成,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,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,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。
在全面加強監管的新形勢下,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領域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不減。銀行業罰單不斷,是監管趨嚴的必然結果。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,是規范銀行業經營行為、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手段,也是防控金融風險的必然要求。未來,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違規的行為會繼續嚴加管控。面對持續的嚴監管態勢,商業銀行應主動順應監管變化,從四個方面筑牢合規經營的基石,增強風險防控能力。
一是建立健全合規管理制度,增強合規管理制度對員工的約束性。加強內部控制管理,明確各項職責和權限,規范業務操作流程,確保各項業務流程的合規性和規范性。
二是進一步完善風險管理體系,提高風險管理水平。不斷加大對金融科技的投入,通過運用風險管理的先進工具和技術,對業務進行有效監測,防控業務活動中的風險,對各類風險進行準確識別和量化評估。
三是扎實推進合規文化建設。加強員工的合規培訓,讓銀行員工充分認識合規的重要性,明晰合規的具體要求,提高其合規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。利用銀行宣傳欄、宣傳冊、“合規經營”主題征文活動、演講活動等營造合規守法的物質文化環境,使合規理念在潛移默化中深入人心。
四是不斷加強銀行從業人員行為管理。銀行應對從業人員的監督問責執行更嚴標準和更高要求,加強從業人員異常行為的干預管理,及時糾正不良行為傾向、及時處置既成風險事件或案件。積極探索利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手段,有效識別感知從業人員異常行為,實現風險早識別、早預警、早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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